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总公司近日下发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中秋节:9月13日至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 照常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总公司要求,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确保安全生产,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于放假前7日将领导班子值班表分别报总公司生产部和总公司值班室;节日加班情况要于放假前7日报总公司劳动工资部备案;总公司机关部厅安排节日加班要于放假前7日报总公司劳动工资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