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凤琴为服刑女犯发放技能培训证书。舒振亮 摄
石景山检察院的检察官中有一位50岁出头的老大姐,女子监狱里服刑的石景山籍女犯都亲切地叫她“知心大姐”。她就是时任石景山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的王凤琴。
检察官每天面对的都是看守所里形形色色的羁押人员,压抑的工作环境、枯燥的工作内容很容易消磨一个人的意志,而王凤琴却用自己的执著,感化着每一个被羁押人员的心灵,用一颗真心融化坚冰。
她是一名有着34年工龄的老检察官,责任心是挺起她繁重工作的脊梁。1997年,服刑人员陈某在羁押期间曾成功阻止过一次犯人脱逃,本应得到减刑的机会,然而由于羁押场所的变更、管教干警的更换等原因,使陈某丧失了这次机会。为此,陈某连续向有关部门申诉了5年,直到2002年,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石景山检察院监所处递交了申诉书。王凤琴接到申诉后,为了能让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她决心查清事实,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由于该案已经过去多年,当年的知情人中部分工作人员已经调换了岗位,部分服刑人员已经刑满释放,不知去向。因此,王凤琴常常要为了一个证据费尽周折。尽管如此,她也从未退缩过,一点一滴地积累手中的材料,终于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她收集齐了足够的证据,为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了依据。2003年3月,陈某终于等到他盼了整整五年零七个月的减刑一年的裁定书。
她是服刑人员眼中的“知心大姐”,用爱的力量换来一颗颗“感恩的心”。王凤琴的办公桌上始终放着一摞从北京市女子监狱寄出的明信片,信上的时间定格在2003年的4月份,那正是“非典”肆虐的日子。石景山籍的服刑女犯们在这关键的时刻选择了把自己手中唯一的贺卡寄给了始终关心她们、帮助她们的亲人——王凤琴。从1998年起,石景山区检察院就和北京市女子监狱联合对石景山籍的女犯们进行帮教,从开始的毛巾、肥皂等生活用品,到后来的法律书籍、图册等精神食粮,王凤琴始终关爱着这些家乡的特殊“姐妹们”。2002年,在王凤琴的提议下,经石景山区检察院党组同意,检察院开始实施“大墙内的希望工程”,每年向服刑的石景山籍女犯提供一笔培训经费,聘请专业技能教师为她们授课,提高她们走出大墙后自食其力的能力,目前已有36人取得了45项职业证书,为回归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以王凤琴为代表的石景山检察院监所检察官的不懈努力,石景山区看守所连续10年开展“大墙内的希望工程”,监所工作取得的成绩成为石景山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一朵奇葩。(杨永浩 边志伟) |